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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题研究:如何看待总额法、净额法的会计处理及影响


(资料图片)

近期,市场上对公司收入确认的总额法、净额法产生了一定讨论。自2020 年起,新收入准则执行至今已经三年。本篇报告从准则规定、监管导向、投资者在报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这几个角度出发,全面讨论收入确认下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问题。

问题一:如何理解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指按照应收对价的总额确认收入,净额法是指按照应收对价总额扣除支付给其他方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2020 年全面实施的新收入准则对此做出详细区分。企业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转让前能够控制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否则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值得注意的是,当企业仅仅是在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暂时性地获得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时,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控制了该商品。新收入准则下的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可以更加准确的反应商业实质。

问题二:哪类公司影响最大?零售类公司、平台类公司、贸易类的公司、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类的(涉及分包和转包)、广告类公司、从事委托加工类的公司。以零售业为例,在准则切换的2020 年,A 股96 家零售业上市公司,其中39 家受到总额法切换到净额法的影响,占零售业的40%。

其中,百货公司受到影响最大。对于To C 端平台企业,由于绝大部分对存货不掌握控制权,因此除少部分自营平台按照总额确认收入外,其他绝大部分按照净额确认。

问题三:监管怎么看这一问题?在新收入准则后续执行中,监管对于总额法净额法的判定十分关注。无论是申报IPO 的企业还是相关上市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是监管常问的问题。2020 年准则切换时,12%的年报问询函涉及总额法净额法判定的问题。准则实施后的两年内,陆续有76 家公司公告会计差错更正,将收入确认总额法切换为净额法。24 家公司因为总额法未及时调整成净额法,而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监管函。其中一家公司因总额法未及时切换净额法,情节严重甚至退市。因此,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判定是这两年监管关注的重点。

问题四:投资者如何看待这一变化?收入下降,利润不变,关注收入相关财务指标的可比性问题。总额法切换成净额法,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收入大幅下降。可以简单理解为,总额法下的毛利变为净额法下的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分,最直接影响的是和收入相关的指标,如净利率、毛利率、EBITDA Margin 等指标上升,周转类的指标下降。但这一类变化和公司经营无关,主要是会计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同时建议关注,同行业不同公司由于业务模式差异带来的收入等核心指标不可比。

风险因素:财务报表风险,关注准则变化带来的信息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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